经过了自由市场的激战与夏季联赛的爽酷之后,NBA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非洲赛,跟往年一样,不少来自非洲或者是非洲裔的NBA球星都会重回这块原始的大陆,乔尔-恩比德,鲁尔-邓(原籍南苏丹),赛尔吉-伊巴卡(原籍刚果),艾尔-法鲁克-阿米努等一干来自非洲的当红球星们也将重回故土,将NBA的精彩赛事带回家乡,向自己的乡亲父老们一展身手。
像穆托姆博,贾巴尔这样的老一辈球星也将随同前往非洲,开办训练营和现金的篮球文化理念,可以说NBA非洲赛就像是NBA一年一度的集体省亲活动。前马刺球星,被国内球迷们亲切的称为“大锤”的凯尔-安德森也开启了自己的省亲之旅,不过跟绝大多数NBA球星不同,他的目的地在神秘的东方,中国。
8月1日,在表舅唐纳德的安排下,安德森途经香港来到了中国的广东省深圳市新木新村,见到了阔别百年的亲人们。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安德森的曾外公李崇新前往牙买加务工并在当地娶妻生子。六十年代,他们全家在辗转到了美国并定居了下来。1993年,安德森出生于纽约,虽然他从没有登上过中国大陆的土地,但是这个长着东方面孔,有着一身黄皮肤的瘦高小伙却有着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自从他蹒跚学步的时候,安德森就与篮球结下了不解之缘。三岁的时候,安德森就参加了自己的第一个篮球训练营。作为一名高中的篮球教练,安德森的父亲也早早就给自己的儿子定下了发展的路线,长大后成为一名后卫。虽然很快安德森就长得人高马大,但老安德森还是不想把自己的儿子局限为一名低位球员。
在新泽西的业余篮球联赛里,老安德森总是让自己的儿子跟更年长的孩子一起比赛,这样在大多数时间里,他还是场上最矮小的球员。在这样的环境下,安德森也练就了一手过硬的后卫功夫。尽管他的身高并不吃亏,可是缺乏爆发力的特质在美国的球场上的确算是一个异类,而这事儿也在家里也被传为笑谈,最后他的妈妈苏珊尼也只好打趣的说,“好啦,你个中国人,要求别太高好不好。”
高中时代安德森已然长到了1.96米,虽然他在场上的位置已经从后卫变成了侧翼球员,但他还是保持了乐于传球,善于组织的比赛风格。高三那年,当他转学到了圣安东尼高中,师从名帅鲍勃-赫利之后,更是率队打出了两年内65战全胜的傲人战绩。尽管安德森仅仅是球队的第三号得分手,可是老帅赫利却将其称为球队的“心脏和灵魂”而且也是“我们赢球的原因”。在高中毕业的时候,身高2.03米的安德森已经成为了同届球员当中排名第一的小前锋了。
最终在诸多名校的邀请之下,安德森选择了UCLA,不仅仅是因为这里的篮球名校传统,而且还因为以善于调教后卫出名的教练本-霍兰德。起初安德森只能以组织前锋的位置登场,结果首个赛季他就成为了比尔-沃顿之后头一个能在同一个赛季里篮板和助攻都排名联盟前10的球员。
升上大二,安德森不仅打磨了自己的投射技巧,而且也重新回到了自己所熟悉的位置上,身为UCLA的首发控卫,安德森场均可以交出14.6分8.8篮板6.5助攻同时还有1.8次抢断。只是与他的前任学长拉塞尔-威斯布鲁克极为不同,这位手脚颀长的高大后卫却总是在场上慢悠悠的,因此在大学中他也得到了一个颇为戏谑的绰号,“慢镜头(Slow-Mo)”。
大二结束后,安德森决定参加当年的选秀大会,此时他不仅拥有高大的身躯,而且传球视野一流,防守意识出众,篮球智商也是极为出色,是一位足以被拿来跟“魔术师”作比的年轻人。然而在中学时代就被诟病的身体素质,放在NBA级别的对抗环境下,这样的弱点被无限放大了出来。缓慢的第一步以及横向移动能力,以及平庸的爆发力让他在选秀大会中并不被人们所看好,而且他单薄的身材似乎也没法适应前锋的角色。最终在首轮第30顺位,安德森被当年的总冠军球队马刺队选走。
所幸安德森来到马刺,恰巧遇到了与自己风格极为类似的伯瑞斯-迪奥。虽然因为位置重叠,安德森的起点并不高,首个赛季只得到了33次出场机会,场均登场时间不过10分钟而已,但在这样不急功近利的成长环境中安德森自身的特点却被充分的发挥了出来。
篮球场上,无所谓快慢,最重要的是能寻找到错位进攻的机会,而这显然恰好就是安德森最擅长的。不论你多高多矮,反正都没有我慢。
别人跳起封盖,我还没跳起来,等我跳起来,别人已经落下了,打板上篮,要的就是这样的时间差。凭借着这鬼神莫测的节奏,安德森在球迷群体中还得到了一个非常响亮的绰号,时间领主。
至于时间的概念,如果你想不明白的话,问问杜兰特和汤普森可能就知道了。
而最能彰显起速度“优势”的,当属他这蠕动的快攻了。中圈抢断哈登,被裁判追回四分之一场,这样的速度,真是有辱速度这个词汇了。于是乎,安德森又得到了一个极其符合其特点的绰号,“人类蠕动精华”。
虽说安德森脚步是慢,但传球却一点都不慢,这意识,这准头,是不是一种享受?
救球后随手一抛,不偏不倚,恰好给贝坦送出空接助攻,这种位置感和传球手感,也真是没谁了。
而防守端则更见其功力了。手脚是慢了点,但脑子却一点都不慢,预判与站位都非常的老道,就连老詹也不过“时间领主”的五指关。
一次不过瘾,就来俩。这眼神假动作抢断的绝技,差点把韦斯利-约翰逊打到失业了好不好?
在马刺的四年里,安德森被寄予厚望,但却始终没能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上赛季他的场均上场时间终于突破了20分钟,五项主要的技术统计也全部创下了生涯新高,但在灰熊队4年3720万美元的报价面前,马刺选择了放手。不管怎么看,马刺都是最适合安德森的球队,但生意就是生意,转投别队未必不是破局的好方式。
因为这滑稽的速度,也因为黄皮肤的情结,更因为他为了梦想而不断努力突破局限的勇气和决心,安德森收获了不少球迷的喜爱。这次回乡寻祖也让这位极为特别的球员和我们拉近了彼此的关系。新赛季,新的球队,希望大锤能在新的环境中打出更好的成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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